欢迎访问开云网页版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开云网页版2014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5-07-30 16:09    来源: 开云网页版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5-00032
发文日期
2015-07-20
公开日期
2015-07-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开云网页版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决算,财务,资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开云网页版2014年部门决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承担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建议,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民办教育办学政策,负责对市区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管理;组织教育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等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加强全市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道德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协调部、省属高校与地方的有关工作。

(3)指导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加强对市区学校基本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市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4)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5)宏观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保、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负责全市外籍教师聘请、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教育服务贸易和对口支援工作。

(8)主管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指导性政策;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2)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3)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

(4)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和使用情况。

(5)参与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定工作。

(6)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指导各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组织教育督导科研活动和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考核。

(8)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来信来访,并受理申诉。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财务合并建账,各项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局全额拨款。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社会教育处(市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宣传群工处(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团工委、市教育妇工委、德育处与其合署)、组织人事处(师资处)、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督政处,督学处。

下属事业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少年宫、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市教育电视台。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事业水平有了新提高。认真贯彻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落实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行动举措,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监测,加快推进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统一发布的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报告,我市2013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综合得分82.9分,位列全省第二。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市投入3.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所,新增学位9294个,新增省、市优质幼儿园29所,15个镇(街道)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成功承办全省学前教育年会,充分展示了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滨湖区、北塘区、南长区、新区接受了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考察评估。加快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2所学校接受省四星级高中晋评验收,太湖高中、湖滨中学等5所学校入选省第四批高中课程基地学校。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和资源教室,崇安区成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积极发展校外教育,市少年宫易地新建项目正式开工。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挂牌第三批市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评选一批市级重点专业群、精品课程和信息化、校企合作及国际化示范项目,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荣获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我市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荣获20块金牌的好成绩。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与江南大学合作共建扎实推进,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教学实验大楼、附属医院项目进展顺利,综合排名跃居全国第45名。落实省、市支持无锡太湖学院发展相关举措,积极支持在锡高职院校提升发展。加快筹建无锡开放大学,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全民阅读指导员队伍建设,全市新增1个省级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和6个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新区、锡山区获评“江苏学习在线应用推广先行区”,宜兴市成为“全国数字化学习先行区”。

2.深化改革实现新进展。健全促进教育公平长效机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市政府出台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强化落实市、市(县)区两级政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工作责任。加强义务教育市级统筹,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1100元/生·年。召开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的意见》《无锡市“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工作意见》,组建首批12个市初中学校发展共同体,遴选25所“新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各地积极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江阴市实施学校内涵发展三年规划,北塘区启动优质学校建设项目,滨湖区深入实施“校本提升战略”,惠山区推进“一校一品”特色建设,推动办好每一所学校。深化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办学机制改革,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实现市(县)区以上统一举办和管理。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成立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市政协专题调研职业教育工作,全市45个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获批实施,10个省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研究课题获建设立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进一步降低“择校”比例,市区热门高中除自主招生外的计划内招生指标100%全分配。精心组织实施高考、中考和中招工作,严肃处理个别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维护了“平安高考”、“平安中考”工作大局。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召开民办教育改革创新研讨会,成功承办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深化教育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举办丹麦拜瑟克伦教育展示会、新加坡—无锡中小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高中学生夏令营等活动,拓展与德国歌德学院、韩国亚洲大学等交流项目,加强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管理,新增国外友好学校12所,太湖新城国际教育园正式签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智慧课堂”、“名师微课”等智慧教育应用项目,探索运用云课堂、翻转课堂、微视频等创新教学方式,我市代表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参加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决赛获22个一等奖。

3.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果。大力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力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高标准通过国家和省级测评,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倡导‘三爱三节’,实践中国梦想”、“八礼四仪”等主题活动,总结推广中小学优秀德育案例,命名第二批“行知大学堂”,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举办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表彰市十佳小公民和一批文明风尚好少年、优秀学生社团。蠡园中学参加全省未成年人文明礼仪风采大赛获得特等奖,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宜兴市教育局获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着力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和课程建设。在2014年首次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在内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中,我市包括在锡高校共取得五个一等奖,分别来自江南大学、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机电高职、锡山高中、天一中学。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成功举办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健美操和啦啦操比赛、“百灵鸟”艺术展演、维尔特大师合唱指挥培训班等活动。花园实小乒乓球、东北塘中学棒球和江阴一中男足、江阴二中女足代表队参加省十八届运动会获得冠军,我市学校参加全国啦啦操锦标赛、冠军赛获得一等奖16个,省锡中实验学校参加亚太地区啦啦操总决赛获得冠军,江阴市成为全国首个“足球·啦啦操进校园”实验区。认真抓好科技、环保等专题教育,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发明大赛,新增省、市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30所、绿色学校 20 所,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学校21所、低碳消费学校13所。

4.作风形象展示新面貌。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各个环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制定完善12项内部建设和事业发展相关制度,围绕优化学生在校用餐服务、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范使用校讯通类服务、合理安排中小学作息时间等开展8个专项治理(行动),狠抓教育热点问题长效治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地各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一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集中、有效整治。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精心实施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全市参训校长、教师达1.3万名。新增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5名、省特级教师23名,评选市中小学教学能手420名、教学新秀600名、人民满意好教师92名,一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获国家和省表彰。严格教师准入门槛,优化新教师招录服务,顺利完成中小学新教师招录统一笔试工作。积极优化教育管理职能,发挥教育督导重要作用,加强招考、评价机构建设,全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教育依法行政,优化教育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成立市教育法律顾问团,权力运行监督和行政服务效能得到强化。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制定推行基层学校公共服务标准,指导开展“名师志愿助学”活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覆盖率提高到63%,全年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0363万元、覆盖学生1.6万人次。认真做好教育对口援助工作,赴延安、阿合奇支教教师团队受到当地师生群众充分肯定。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组织校园应急疏散演练现场交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涉教涉校矛盾化解工作,评选一批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示范校,市教育局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治工作先进称号。加快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市校舍加固共开工19.5万平方米、竣工20.3万平方米。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开通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市、市(县)区教育官方微博实现全覆盖,举办骨干通讯员培训班,开展“家门口的好学校”、“我身边的好老师”等系列宣传活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网等分别重点报道我市教育发展成果。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2014年开云网页版的部门收支决算是根据财政批复的数据进行编制。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收入8562.29万元。(见附表1)。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支出8558.64万元。(见附表2)。

(三)、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见附表3)。

(四)、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836.25万元;本年支出5836.25万元(见附表4)

(五)、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6.25万元。(见附表5)

(六)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28.92万元。(见附表6)

(七)2014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政府性基金合计611.56万元。(见附表7)

(八)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3万元,公务接待费6.61万元,培训费39.86万元,合计90万元。(见附表8)

(九)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人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8元,人均国内接待费60.14元。(见附表9)

(十)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人均因公出国费17762.36元,人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8元,人均国内接待费55.32元.(见附表10)

(十一)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全口径因公出国费用5.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2万元,公务接待费35.96万元,会议费4.54万元,培训费51.28万元,合计165.23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109.4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降低13.42%。

三、其他方面

2014年度本系统上报财政的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与单位账面实际数据完全符合,无调整事项。

(相关表格请在“文件下载”)

微信公众号

微信

微博

微博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